新准则下的待摊费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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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1:57
各位说的不对。
新准则没有取消待摊费用这个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162个会计科目中,序号43,科目编号1501,就是“待摊费用”科目
只不过在资产负债表中,“待摊费用”不再单独列示,而是合并在其他流动资产中了。
实际发生需摊销的业务时,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一样做会计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1:58
也可记入其他应付款-待摊销费用。发生时借:其他应付款-待摊销费用 贷:银行存款
摊销时: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待摊销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1:58
租赁*应该附在:
借:预付账款 12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
之后。
分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