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封控不能上班,单位强制要求用年假抵冲,符合劳动法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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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7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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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8:20
允许单位用疫情停工期间抵充年休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假是单位主导、安排的,并无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只需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停工期间,单位自然可以选择抵充一部分年假。
疫情停工期间用年假抵充,无需与员工协商一致。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如有疑问,可参考最高院和*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疫情停工期间抵充年假的,实际上仍然是年假。单位在年假期间正常发工资。法律允许单位用停工期间抵充年假,员工不服,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无法获得支持。此时,员工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合法,更不用谈经济补偿的问题了。
总结来说,疫情封控期间,单位用年假抵充,合法且无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难以获得支持。遵守法律,合理安排员工休假与工资发放,是单位应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