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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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1:47
向上一级交通局进行行政复议申请。车主对于交通部门对于闯红灯的处罚决定存有质疑的,在收到处罚决定后的两个月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如果对于行政复议的决定不服的,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一、闯红灯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复议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申请复议,也可以书面申请复议。
书面申请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载明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三)行政复议请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经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确认无误后,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电子眼确定闯红灯的依据是什么?
1、能反映机动车未到达停止线的照片,即前轮未过停止线,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红灯和停止线;
2、能反映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的照片,即后轮已过停止线,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红灯和停止线;
3、能反映机动车与第二张照片中机动车向前位移的照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红灯和停止线。
在接到行政处罚的决定后,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对于行政决定有质疑的,可以向上一级的行政机构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有口头和书面两种,申请人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