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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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20:06
鳌江镇的建制历史可以追溯到1940年,当时它隶属于隆江区的鼎沃乡。1949年8月,它被划归为甲子区,随后在1952年5月归属第五区,1953年又转为第四区。1956年12月,更名为楼内乡。然而,到了1958年9月,随着全县乡镇建制的取消,鳌江并入红江公社。1961年3月,鳌江重新成立了公社。1983年11月,随着行政区划的改革,鳌江晋升为县级行政区——鳌江区,管辖着12个乡。
1986年11月,随着全国撤区建乡镇的政策实施,鳌江区改称为鳌江镇,并设立了鳌江镇人民政府。此时,它的行政区域包括14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自然村落则多达27个。至2007年底,鳌江镇的行政格局更为清晰,由16个行政村构成,如东岱村、新李村、新林村(下辖新林、新乡)、龙舟村(含龙舟、红土)、吴畔村、楼内村(含楼内、新寨)等,还有溪头村、中澳村、澳上村(含澳上、大坑头)、澳下村、鸟坑村、高陵村、石丁村、虎堀村(含虎堀、水磨、新安、东山)、山栗村和三清村。此外,还包括24个自然村和新兴街居委会,这些构成了鳌江镇丰富多样的地理和行政分布。
鳌江镇为一乡镇名称,在我国浙江省平阳县、广东省惠来县均有同名乡镇,由于受自然条件影响,以及当地政策规划不同,在发展建设方面,各个乡镇存在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