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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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6:14
在国际贸易中,关税的计算方法依据不同的计征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从价关税是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基础。首先,需要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然后使用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 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 × 单位完税价格 × 适用税率。
从量关税依据商品的数量或重量等计量单位征收,不受价格波动影响,计算简单,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税进口货物数量 × 关税单位税额。
复合税即混合税,结合了从量和从价两种方式,通常以从量为主,再加从价税,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 = 应税进口货物数量 × 关税单位税额 + 应税进口货物数量 × 单位完税价格 × 适用税率。
滑准关税税率随商品价格上升而降低,税额计算与从价税类似:应纳关税税额 = T1、2 × P × 汇率,其中P为商品价格。
特别关税的计算较为复杂,包括关税完税价格、特别关税税率、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公式如下:
关税(tariff)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国所征收的税收。1985年3月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其中第五章为《关税》。2003年11月,*根据海关法重新新修订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作为具体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