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居然家园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过高。请相关部门严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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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7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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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1:52
两个概念。
一、维修资金:是为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首期由开发商和业主共同出资筹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具体由当地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也就是我们平时俗称的房屋养老金。
二、物业管理费直接用高或低来衡量是不合理的。应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确定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费成本构成如下: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0、税金;
11、物业公司合理的利润。
上述所有费用总和/住宅建筑物总面积,就是没平方米的物业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1:51
这个你呼吁也没用,谁让你买房子了呢,买了房子就说明你认可附属收费,物业收费都是经过备案的,也就是政府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