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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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7:26
电子认证在法律法规中起着关键作用,对于电子病历系统和网上基金销售信息系统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强调了操作人员身份的管理与权限设置。第八条要求电子病历系统为每个操作人员分配独特的身份标识,确保权限对应;第九条则规定,医务人员在完成记录操作并确认后,系统需显示电子签名,保障医疗行为的可追溯性;第十条进一步规定,实习和试用期医务人员的病历需经过合法执业医务人员的审阅和修改,电子病历系统需记录修改痕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在基金销售领域,网上基金销售信息系统技术指引也要求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第四十条规定,进行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的电子签名或认证时,必须遵循国家法律,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强度。此外,认证授权和加密体系需要定期检查和调整以应对潜在风险。第四十一条强调,未经机构授权,系统不得与第三方进行数据交换,发送信息需有指定地址的认证控制。
第四十二条强调网上基金销售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要求对客户信息、交易信息等敏感信息进行可靠加密,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篡改或泄露,确保信息的可信性和可稽核性。总的来说,电子认证法律法规旨在保护个人隐私,维护数据安全,并确保电子服务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扩展资料
电子认证 electronic authentication。采用电子技术检验用户合法性的操作。其主要内容有以下3个方面:(1)保证自报姓名的个人和法人的合法性的本人确认。确认本人的简单方法一般有组合使用用户ID和密码,磁卡或IC卡和密码。需要进行慎重的认证时,可利用指纹、虹膜类型等可识别人体的生物统计学技术。(2)特别是通过电子商务进行贵重物品的交易时,保证个人或企业间收发信息在通信的途中和到达后不被改变的信息认证。(3)数字签名。在数字信息内添加署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