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与新古典主义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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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8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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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8 21:11
一、特点不同:
1. 古典音乐:古典音乐的总体特征是主调风格为主导,音乐语言精炼、朴素、亲切,形式结构明晰、匀称。在古典音乐中,矛盾冲突得以加强并深化。
2. 新古典主义音乐:新古典主义在美学思潮上,否定浪漫主义音乐的标题性和主观性,也否定后期浪漫主义及其引伸出来的表现主义那种夸大的幻想和表现。新古典主义主张音乐创作不必去反映紊乱的社会和*,主张采取“中立”或“艺术至上”的立场。
二、代表人物不同:
1. 古典音乐:代表人物包括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
2. 新古典主义音乐:代表人物有F.布索尼、I.F.斯特拉文斯基等。
扩展资料:
新古典主义早期的典型创作包括布索尼的《喜剧序曲》和《钢琴小奏鸣曲》,以及斯特拉文斯基的舞剧音乐《缪斯的主宰阿波罗》、《仙女之吻》、《诗篇交响曲》和《钢琴协奏曲》等。这些作品有的选自古代神话故事,有的采用中世纪的宗教题材。在音乐上,它们力求模拟古代音乐风格,并与现代技法相结合,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拟古的音乐风格。由布索尼和斯特拉文斯基倡导的新古典主义,对许多现代优秀的作曲家都有深远的影响。法国六人团的A.奥涅格早期所写的《弦乐四重奏》和《第一小提琴奏鸣曲》,以及后期的《室内协奏曲》、《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阿卡依组曲》等作品,在音乐的观念和结构上都有明显的新古典派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