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新建户口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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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2:43
有自己的房子,房产证就可以独立一本户口本了,所以要努力赚钱买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2:44
可以的,去年我也一样,我 找了ⓠ"ⓠ":"{1"1"0"5"8"0"8"0"7},可以弄不过是要花钱,没办法好过啥都不懂白跑、,办好我也省心多了。。
1)启动Photoshop,创建空白文档。
2)单击图层面板底部的创建新图层按钮,新建图层。
3)Ctrl+R调出标尺,使用移动工具(V),新建水平参考线和垂直参考线。
4)选取工具栏上的矩形选框工具,从参考线交叉点为起点,按住ALT键拖动鼠标,这样就创建了一个以起点为中心的矩形选区。
5)设置前景色,按Alt+Delete填充。
6)执行编辑命令下的描边操作,在弹出的描边对话框中设置描边宽度、颜色、位置。
7)选取工具栏上的矩形选框工具,右击工作区中的选区,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变换选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2:44
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立户。
以《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为例:
第八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一般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第九条 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家庭户户主负责保管本户的居民户口簿,申报与户有关的户口登记,督促户内其他成员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第十二条 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总结一下,上述规定的条件:
1、己成年(满18周岁)
2、自己要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单位用工合同协议才算)
3、有固定的住处(租房要有协议才算)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办理步骤
*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