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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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8:41
种植业
新场镇于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吴越王钱缪鼓励煮制海盐,新场地区已有零星村落和盐灶。南宋乾道八年(1172年),新场地区已出现农田。明洪武元年(1368年),新场地区调整盐业,发展种植业,当时以种植杂粮、棉花为主,水稻种植较少。清末,随着河流的疏浚,土壤的改良,新场地区普遍种植水稻。
解放前,农田设施粗陋,耕作技术落后,灾害频繁,生产水平很低。即使好年成,水稻亩产也不过200公斤,皮棉亩产13公斤~16公斤,油菜籽亩产约40公斤,农民收入甚微,不少农民兼营其他来维持生活。
解放后,新场镇兴修水利,改革耕作制度,革新农业生产技术,发展农业机械,推广农业新科技,*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粮、棉、油产量不断提高。1964年春,新场人民公社推广一年三熟制,粮食常年亩产超600公斤,皮棉亩产71.50公斤,油菜籽亩产131.30公斤。粮食亩产超过《全国农业发展纲要》(40条)规定的400公斤的要求,总产量突破万吨粮。实现粮食超500公斤、棉花超50公斤、油菜籽超100公斤的目标。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5年,粮食亩产1137公斤,皮棉亩产88.35公斤,油菜籽亩产317公斤(粮食、油菜按计划面积算),实现农业总产值966.52万元。1986年~1990年,新场乡通过上海市种植业现代化试点,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1993年起,新场镇(乡)先后创办十八里桥园艺场以及新卫等9村蔬菜场。1999年,全镇完成农村土地延长承包期的工作。2001年,全镇农业总产值达8 600万元,比1985年增长7.90倍。
养殖业
新场地区农民以从事种植业为主,兼营家禽、家畜饲养,养猪是新场地区农民的传统养殖项目。
解放后的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养殖业迅速发展。1956年起,新场区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先后办起中心场、副业场,以养猪为主。1958年9月,新场人民公社成立。新场人民公社建立畜牧场1个、生产大队中心场15个、生产队副业场152个。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畜、禽、渔养殖业齐头并进。猪、禽、蛋等老产品有较大增长,还发展饲养奶牛、长毛兔,精养鱼等。供港猪(瘦肉型猪)是由新场镇农民引进国外优良品种培育而成的。
1949年5月,新场地区解放。私营商业恢复正常营业。同时,*用发展国营和集体商业左右局势,稳定物价。1956年,在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经*批准,全镇有29户私商组建成公私合营商店6家,57户组建成合作商店8家,132户小商贩组建成合作小组16家。20世纪60年代,南汇县新场商业站成立。从此,新场供销合作社专管农村商业,着重购销农副产品,供应生产资料,帮助农村发展副业生产;同时,组织供应适合农村需要的生活资料。新场商业站则专管新场镇区商业,组织供应镇、乡人民共同需要的生活资料。“文化大*”10年中,新场镇镇区商业机构薄弱,服务质量下降。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场镇的商业经济得以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