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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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20:45
夫妻离婚后,有许多问题需要理清,户口迁移也就在所难免。可是,在现实中,很多人对此种情况下的户口迁移*不是很了解。那么户口迁回原籍需要哪些手续,有哪些?
网友咨询:
户口迁回原籍需要哪些手续,有哪些?
上海市和平律师事务所韩朝晖律师解答:
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以下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上海市和平律师事务所韩朝晖律师解析: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原籍需要的资料:
1、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的,需要的资料:村委或*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第3联),所需资料:准迁证、迁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温馨提醒: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曾任人民*法官十年,2006年开始律师执业,多年担任“法律服务进村居”顾问律师和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在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和涉及合同法、劳动法、公司法等相关商事纠纷的处理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遵循法律,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