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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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05:25
2009年8月18日,由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在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这一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的同步出台。基本药物被定义为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其剂型合理、价格适中,且能够确保充足的供应,确保公众能够公平获取。这些药物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其报销比例相较于非基本药物显著提高,旨在通过经济手段鼓励大众优先选择使用基本药物。
按照实施策略,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始实施,旨在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广大民众能够享受到更经济、更公平的药品服务,提升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整体效能。
中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