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7:5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20:36
收到专利侵权的律师函需要先判断自己是否确实侵犯可他人的专利权,若是自己没有侵权,可以在受到律师函之后,直接要求向自己发送律师函的一方证明自己侵权的证据,若是对方不能出示的,可以不予理会此律师函。一、收到专利侵权的律师函怎么办?
收到专利侵权的律师函需要结合对方发函目的、对己方是否侵权、侵权程度的判断等,制定应对方案。 如果确实发生了侵权行为,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处理:
1、侵权程度评估,结合发生侵权的情况确定发函方可能进行的下一步动作;
2、成立专案组,成员主要包括主管领导、知识产权部、产品部、法律部等人员;
3、准备相关资料:对对方的专利情况、市场情况等摸底调查;做好证据保全(可能涉及到研发记录,使用记录,销售发票和合同等);组织人员启动分析工作;
4、做好应对措施:对涉及的专利进行有效性评估,并制定专利无效方案;确定是否主张先用权;结合法务及律师意见,制定专利许可方案;结合侵权分析结论,制定专利规避预案;
5、和对方进行沟通,或协商解决,或准备积极应诉;
6、启动下一步程序:进行市场宣传,维护企业形象;安抚客户,确保产业链正常运转;
7、总结备案:是否前期已经预期到,没预期到的原因,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如何判断专利侵权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虽然说律师函并不是官方的具有司法效力的文件,但对于已经实施了专利侵权的单位、或者是公民来说,在收到律师函之后,是需要做好应诉准备的,当然若是不想被起诉,也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