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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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5:26
*厅申诉有三个条件;一是存在犯罪事实,且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二是构成犯罪且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三是属于*厅的管辖范围。当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时,*厅可以提出申诉。一、*厅申诉的条件有哪些?
*机关、人民*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具备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条件。
*机关刑事立案的条件为: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如前所述,*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机关或者人民*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对于*厅没有立案,需要申诉的处理方法一般有三种,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向*申诉和提起刑事自诉。三种方法各有所长,面对*不立案时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无论如何,面对这类问题切不可气馁,要相信万事总有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