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诸子提出的"定于一"、"以干人主"的理论设计中,"定于一" "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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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7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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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7 21:29
“定于一”是诸子百家普遍思想,其中法、道二家有尤甚。“定于一”就是统一、归一的意思。
具体来说,即政治上的中央集权(或君主专制,韩非子的这个倾向尤其明显);经济上的“利出一孔”,也就是将资源、财力等集中于国家一处;思想上的高度统一,这个在法家思想体系中尤其明显,在战国后期的杂家思想(吕不韦《吕氏春秋》)中突出成为历史潮流。
除了政治上、经济上、思想上的统一,法家还主张政令、法律的统一和职业的相对固定和统一(也就是全国职业分为:君、吏、农、战)。
“干”的意思是:追求,求取,也就是追求职位俸禄。那么“以干人主”的直译是:达到向君王求官入仕的目的。意译是:达到影响君王、实现自己理想和理念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