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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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7 18:22
当月离职,20号以前完成减员申报,公司与员工只需承担当月社保费用。当月离职,次月1-20号办理减员申报,公司与员工需承当当月及次月社保费用,社保局可返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即公司需承担次月生育、工伤、医疗,员工需承担次月医疗。员工当月1-10日离职,社保停缴到当月,上月工资与当月工资一同制作,两月社保费用、补缴社平差一同代扣。员工当月11-20日离职,社保停缴到当月,社保费用、补缴社平差在当月工资扣除。员工当月20-30日离职,社保当月无法申报停止,次月1-20日办理停止到离职月份,当月社保费用、次月医疗保险费用、补缴社平差在当月工资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