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发布商业银行网贷管理新规不得用于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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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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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17:02
1. 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办法》共包含七章七十条,涵盖了总则、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与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内容。
3. 《办法》首先明确了互联网贷款的定义和范围,并强调其应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4. 根据第六条,互联网贷款业务应确保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0万元,且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除非是到期一次性还本。
5. 其次,《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应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在贷前、贷中、贷后各阶段实施风险控制。同时,商业银行需加强风险数据和模型的管理,并防范信息科技风险。
6. 第二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应与借款人明确约定合法的贷款用途。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或偿还住房抵押贷款、投资股票、债券、期货等金融产品、固定资产或股本权益性投资。
7. 《办法》还规范了与合作机构的合作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和维护合作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并在内控、评估、协议签订、信息披露和持续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
8. 此外,商业银行需建立互联网借款人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借款人数据的安全和合法使用。商业银行还需加强信息披露,并禁止委托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合作机构进行贷款清收。
9. 《办法》还加强了事中事后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提交相关业务报告,并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办法》规定了一个为期两年的过渡期,以便商业银行进行合规整改。过渡期间,商业银行需制定整改计划并逐步实施,不符合新《办法》的业务将逐步减少。过渡期结束后,所有互联网贷款业务都必须遵守《办法》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8 17:06
1. 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办法》共包含七章七十条,涵盖了总则、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与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内容。
3. 《办法》首先明确了互联网贷款的定义和范围,并强调其应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4. 根据第六条,互联网贷款业务应确保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0万元,且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除非是到期一次性还本。
5. 其次,《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应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在贷前、贷中、贷后各阶段实施风险控制。同时,商业银行需加强风险数据和模型的管理,并防范信息科技风险。
6. 第二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应与借款人明确约定合法的贷款用途。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或偿还住房抵押贷款、投资股票、债券、期货等金融产品、固定资产或股本权益性投资。
7. 《办法》还规范了与合作机构的合作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和维护合作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并在内控、评估、协议签订、信息披露和持续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
8. 此外,商业银行需建立互联网借款人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借款人数据的安全和合法使用。商业银行还需加强信息披露,并禁止委托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合作机构进行贷款清收。
9. 《办法》还加强了事中事后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提交相关业务报告,并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办法》规定了一个为期两年的过渡期,以便商业银行进行合规整改。过渡期间,商业银行需制定整改计划并逐步实施,不符合新《办法》的业务将逐步减少。过渡期结束后,所有互联网贷款业务都必须遵守《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