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孩子交完罚款动迁可以分房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8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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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5:02
当事人违反国家和本地计生政策超生子女,需要接受相应行政处罚。是否可以参与分房,需要看当事人本地计生政策规定。
例如广东省计生政策规定,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的,一律除名处理,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一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5:03
只要上了户口就有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5:00
是否能享受,具体要看当事人子女的年龄,及户籍所在地的计生政策而定:
1、一般来说,超生对象在特定时限内,是不能享受普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的(承包集体土地使用权);
2、这个年限具体是多少,各地不同,有些地区规定是孩子15岁左右,有些是18岁左右;
3、当事人可以换个角度看,如果超生对象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就可以分配利益的(分房);
4、那么大家都不愿意遵守计生政策了,某些地区拆迁补偿比社会抚养费还高,这显然不符合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