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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8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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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4 21:27
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
(二○○八年十一月)
为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际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科学、合理、多样化的高校招生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文,下称《教育部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以及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实际,在认真总结《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提出《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有助于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实施高中新课程,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中学课程教学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中学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高考的积极导向作用,积极推动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的培养。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以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确保方案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
(二)公平性原则。方案实施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在科目设置、考试内容、录取实施等各个环节构筑公平公正的平台。
(三)综合性原则。注重人才评价的过程性和综合性,满足多元化的人才选拔要求和多样化的高校招生制度需求,综合进行考试内容和方式、学生评价和录取办法改革。
(四)渐进性原则。充分考虑中学的教学实际,考生的适应程度,在科目设置、考试内容和录取办法上逐步推行改革,既有近期实施办法,也有中期规划目标。
(五)导向性原则。正确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符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向。
(六)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力使考试组织、中学备考、高校录取等各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易为考生、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接受。
三、改革任务
在《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中学综合评价三方面统筹,深化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改革,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一)进一步深化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
根据《改革方案》实施的情况和《教育部指导意见》要求,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能力考核为核心,同一招生科类的考试科目相同。考试内容坚持科学性、基础性、时代性和实践性的统一,注重对学生知识与能力的全面且有特色的考查,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引导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二)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根据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规律,考试科学与人才选拔规律,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使水平考试与选拔考试分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有个性特长地发展,实现人才评价的全面性、经常性、综合性。在统一的要求下,科学合理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可信可用,为推进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奠定基础。
(三)进一步推进高校选拔录取方式改革
积极探索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的评价选拔办法。按照分层分类,循序渐进的原则,在高水平大学逐步探索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为基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的评价选拔方式,促进创新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模式的建立;在一般本科学校完善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为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选拔方式,促进公平公正原则的落实;在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逐步推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与招生学校单独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制度,促进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的建立。
四、调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一)科目设置
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核心。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为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的任一种(具体科目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专业、理科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含音乐和美术,下同)专业科目组合。
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理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体育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术科。
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语文、数学、外语的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内容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05〕7号,下称粤教研7号文)中指定的选修内容。
文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三门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内容和粤教研7号文中指定的选修内容。文科综合试卷采用3科合卷的方式,不设选做题。
理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三门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内容和粤教研7号文中指定的选修内容。理科综合试卷采用3科合卷的方式,不设选做题。
外语中的英语科考试,2010年笔试试卷包括听力试题;2011年始笔试试卷不包括听力试题,单独进行听说考试,笔试与听说考试分别进行,参加英语科考试的必须参加笔试和听说考试。其它语种的考试内容与方式按教育部要求进行。
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各学科具体考试内容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版)》编写考试大纲说明,在考试前公布。
(三)成绩呈现
普通高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满分值各为300分。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组总分由“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组成,满分为750分。
文科综合中思想政治内容、历史内容、地理内容的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内容、化学内容、生物内容的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
2010年英语科笔试(含听力)卷面满分值150分;2011年起英语科笔试与听说考试合计满分值150分,其中,听说考试占英语科总分的10%。以后,听说考试成绩占英语科总分的比例视实施情况适当调整,具体要求在考试大纲说明中规定。
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满分值各为300分。
(四)考试时间与日期
语文:150分钟。
文科数学/理科数学:120分钟。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分钟。
外语(笔试):120分钟。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具体考试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一般在1-3月份;英语听说考试一般在3-4月份。
(五)考试组织
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评卷、统一组织成绩评定和公布成绩。省教育考试院要制订实施办法。
五、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一)科目设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课程安排,分阶段设置。近期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门学科。其中,文科类、艺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根据本方案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精神,逐步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内容和粤教研7号文中指定的选修内容,适当反映考生学习内容的多样性,体现一定的选择性。近期全部采用选择题,以后再逐步增加其它题型。
各学科具体考试内容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制考试大纲,在考试前公布。
(三)成绩呈现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次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试结果进行年度等值处理后,将卷面成绩转换为等级分。各科卷面成绩与等级分关系: 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4分及以下不给等级。
(四)考试时间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高中第三学年上学期结束前完成,每科考试时间为90—100分钟。普通高中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毕业后不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五)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评卷、统一组织成绩评定和公布成绩。省教育考试院要制订实施办法。
六、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是落实国家人才培养目标,改革高校选拔人才方式的重要内容。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试行)〉的通知》(粤教研〔2006〕10号文)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逐步建立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等级认定机制。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规范和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如实反映考生的特点、特长和学习潜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评价公信度。省教育考试院制订具体办法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写实性文字表述方式,分项目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为高校择优录取提供真实、全面、可靠的依据。
七、逐步改进考生志愿填报方式
完善科学、合理的志愿填报方式是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的基础。省招生委员会在总结和完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段填报志愿、分批二次填报志愿(公开征集志愿)、考后公布分数填报志愿等填报方式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试方案、招生计划等实际,积极探索有利于考生报读合适高校、降低选择风险、增加选择机会的志愿填报方法,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
八、建立多元评价的录取模式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是招生考试制度的重点。以统一的招生考试为基础,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学校测试等方式,全面、综合考察学生。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
(一)录取条件确定
1.按照普通高校的办学层次,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科类设置普通高校专业录取资格。
具备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具备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具备第三批专科院校(含第三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各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考生同一学科参加两次或以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取较高等级成绩。
普通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各类别高校指定的录取资格必要条件范围内,自主确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标准。
2.依据统一招生考试成绩确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各层次、各类别高校录取资格范围内,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依据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别以统一招生考试4科总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4科总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综合素质评价可作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
(二)录取实施办法
1.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录取实施办法。
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一般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同时,积极探索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的录取办法,既要体现高校招生录取制度的公平,又要促进创新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的形成。
2.一般本科院校录取实施办法。
一般本科院校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确保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公平性的落实。
3.高等职业院校录取实施办法。
逐步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录取办法改革。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技能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录取办法;一般高等职业院校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以后创造条件,积极探索,争取所有高等职业院校实施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技能考试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的方式。
4.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述实施办法和教育部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录取操作细则。
九、实施时间
本方案从2010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09年开始实施。非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高考改革方案顺利实施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清普通高考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从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提高认识,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对高考改革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高考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认真研究高考改革调整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高度警惕并消除一切损害社会稳定和高考改革的不利因素,保证目标责任落实、政策规定落实、工作措施落实,确保高考改革调整方案顺利实施。
(二)严密组织,积极稳步推进高考改革
高考改革调整方案改革措施多、力度大、任务重、要求高,要稳步推进,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平稳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明确责任,严密组织,形成统一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精心制订科学的工作方案,完善相配套的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积极主动协调各方力量,使每项改革调整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加强舆论引导,为推进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提供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宣传工作,让教师、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高考改革的目的、内容,具体要求、方法和进程;要通过各种媒体正确引导社会各方面认识高考改革与社会发展的关系,高考改革与国家对人才培养要求的关系,高考改革与个人发展的关系,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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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4 21:20
2010年广东高考方案
2010年广东高考方案又有大调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下称《调整方案》),2010年高考将取消争议最大的X科,只考3+文/理综合,涉及的考试科目从现行的9科减少到6科,但在高中实行类似会考的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将与高考适当挂钩。高考录取将由三方面因素作为主要依据:高考统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变化一:高考科目改为“3+综合”
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核心。《调整方案》中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为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的任一种(具体科目以教育部当年规定为准)。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评分方式见表一)。
外语中的英语科考试,2010年笔试试卷包括听力试题;2011年始笔试试卷不包括听力试题,单独进行听说考试,笔试与听说考试分别进行,参加英语科考试的必须参加笔试和听说考试。其他语种的考试内容与方式按教育部要求进行。
考试时间与日期分别是,语文:150分钟;文科数学/理科数学:120分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分钟;外语(笔试):120分钟。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具体考试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一般在1~3月份;英语听说考试一般在3~4月份。
变化二: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侧重对高中生学习情况的全面检测,使水平考试与选拔考试分离,并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高校招生录取适度挂钩,分层次作为高校录取的必要条件。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课程安排,分阶段设置。近期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学科。其中,文科类、艺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学科。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次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试结果进行年度等值处理后,将卷面成绩转换为等级分。各科卷面成绩与等级分关系: 100分~85分为A级,84 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4分及以下不给等级。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09年开始实施,在高中第三学年上学期结束前完成。每科考试时间为90~100分钟。普通高中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选取最高的一次作为最终成绩,毕业后不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变化三:水平考试成绩与录取挂钩
不同的高校录取依据有所不同。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一般以高考成绩为基础,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外,还可结合学校测试进行择优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以高考统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部分计划实施自主招生,可以不考虑高考成绩,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技能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录取办法;而一般高等职业院校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
不同类型高校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详见表二。
近期,省教育考试院将公布2009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细则。非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也将另行公布。
11年4次变脸都有理由
不久前,关于江苏10年换了5个高考方案的报道引起社会强烈不满。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广东省高考虽然还不至于达到10年5变的程度,但大的调整至少也有了三四次,尤其是近年来,几乎年年有“小变”。
1999年以前,广东高考基本和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采用统一的方案。从1999年开始,广东成为了全国高考改革的先行者,高考方案开始了高密度的改革。
1999年:3+X
1999年,广东省进行“3十X”方案试点,采取语、数、英3门算总分,外加一个“X科”作为录取资格线。
背景和理由:在总结多年经验和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为了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教育部提出了在高考科目中设置综合科目的设想,于1998年下半年提出了“3+X”的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方案,广东成为第一个试点。设置X科,一方面充分体现教育的本质,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其次,让高校根据本校层次、特点的需要自行确定“X”科目,有助于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2001年:3+综合+X
2001年,广东高考增加综合科,改为3+综合+X科。
背景和理由:要求学生具有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考生学习偏科、知识结构残缺不全的现象,同时,引导中学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综合”强调学科渗透,强调学科间知识的交叉与融合,能较好地考查考生运用所学各科基础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2007年:3+文/理基础+X
2007年,开始采用“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的考试模式,恢复了文理科的区别,文理科分开划线录取。计分方式从标准分恢复为原始分,开始采用综合素质测评。
背景和理由:此次改革主要为了适应高中课改的需要。高中从2004年实施新课改,学生2007年刚好参加高考。原“3+综合+X”高考方案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各“X科”考生群体的整体素质差别较大,各“X”科的标准分不等值,造成学习能力相对较强的考生上不了线,学习能力相对较弱的考生反而能上线的偏差;二是“大综合”科目的考试,既没有完全达到考查学生综合能力的目的,也没有起到应有的选拔作用,而学生的备考负担比较重。新方案为了减轻学生负担并适应新课程教学需要,有利于中学按新课程方案充分开设选修课,学生根据个性特长和职业发展意向选择学习内容,形成个人修习计划。为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精神、自主发展意识和创新精神提供了空间。
2008年,志愿填报从考前填报改为考后知分填报。
背景和理由:广东考前填志愿坚持了很多年,随着社会舆论对于考后知分填报的呼声越来越高,在2007年试行专科部门考后填报的基础上,2008年全面改革了志愿填报方式。
2010年:3+文/理综合
2010年,实施3+文/理综合模式,并进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与录取挂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测评共同作为考生学业测评的依据。
背景和理由:不断深化高考改革,响应社会上的相关呼声,既要有利于促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高中学生基础知识全面发展,防止高中学生过早“偏科”,又要体现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适当地将选拔考试与水平考试分离,既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生高考的负担和压力。同时,也是因为教育部对新课程省份高考实施提出了新的要求,广东省高考方案应逐步统一到教育部的要求上来。而取消X科可以实现高考分数的真正公平,避免选考科目不同造成的成绩不均。
反响
专家:考试可能过于频繁
华南师范大学附中校长吴颖民表示,新方案出台太匆忙,实行过程势必会干扰中学教学秩序。而近年来广东高考政策频频变化,确实不是好事。
吴颖民作为中学教育专家,全程参与了广东高考新方案的调研、讨论、草案拟定等工作。说起昨日正式公布的新方案,吴颖民首先表态就是“太匆忙了!”按国际惯例,在受变化影响的学生入学前就要确定高考政策;而根据广东高考新政,在读高一的学生2010年高考时,就要搭乘新方案“首班车”。“这么重大的改革,要有充足的提前量才对。”吴颖民表示,以香港为例,它的学制从大中学的五二三制改变为现行的三三四制,从准备至第一届受影响的学生入学,足足提前了6年!
为什么明知匆忙还要推出呢?吴颖民表示,在广东高考改革过程中,老百姓各种呼声很多,引起的社会关注更大,因此,为了缓解压力,意见大的尽早改,“也是无奈”。
吴颖民表示,很少有人关注到,高中阶段教学紧张,而且本身就有单元考试、模拟考试,再加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的考试就会过于频繁。而一年好几次的考试,更会严重冲击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何雪华)
家长:“确实能为考生减负”
昨日了解到高考新方案后,对于X科取消,家长们多数还是赞成。79中高二女生琳琳的家长表示,他关注到X科的不公平是在2007年高考,因为物理与化学科的难度不一样,平均分相差很大,“也就是说,如果考生选的X科刚好难度大,那就亏了,这不是不公平吗?”
家长们认为取消X科好,还有另外一个想法,就是孩子对于自己优势科目和今后努力方向的评价是否正确,毕竟十多岁的孩子,不能指望他们就此决定今后的人生方向。
何先生是今年高三学生的家长,他坚定地认为,大文大理的新高考方案很好,“确实起到了为考生减负的作用”。何先生与孩子研究过现行的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X的问题,主要是综合科里,文理考生都会有3科是牵扯了考生太多精力的:如文科综合里,有30分是理科题,政治地理历史各10分,这些分放弃了可惜,要拿却要花大力气学习,不值得;反之理科综合也是。事实上,由于分值太低,文科弃理科综合题、理科弃文科综合题的现象很普遍,“这不是相当于鼓励学生偏科?!” (何雪华)
学生:新生喊倒霉老生称幸运
新方案实施是从目前高一新生开始的,昨日记者采访高中各年级学生,发现大家的反应非常有趣:高三学生大呼幸运,躲过了新方案的“首班车”;而高一新生则大部分很失望。记者调查发现,反应基本上都与X科有关。
广东实验中学高三学生小黄深感幸运,他说得知新方案出来后,当时心凉透了,要取消X科,“我学的是化学,这是我的兴趣也是特长,基本上已经学到了大学的水平了”,当时想真的取消X科,化学科拉高总分10分左右的优势就没了。“好在我们这届还是实行3+综合+X!”
学生们大都向记者表示,目前的高中生与教育部门想像中的不一样,以前的高中生都是学基础的,对于学习理想和兴趣发展大多等到填高考志愿甚至大学入学后才确定;但近10年来,这种情况已完全不同。华附学生小罗就表示,从高一入学起,几乎每个同学都知道自己以后想学什么,对于有潜力的科目集中火力研究,“我自己就是喜欢地理。”X科的取消,让学生感叹,应付高考,可能要丢掉自己从初中就开始坚持的科目目标了。 (何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