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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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08:35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的。您妻子具有中国国籍,如果您愿意遵守中国*和法律,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您现在定居北京,也可以作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理由之一。具体的申请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五条规定: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所以您可以向相应的*申请。具体的审批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六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门审批。经批准的,由*发给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