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19:3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10
对于*做笔录的规定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11
*在办理案件需要调查或者取证的情况下会对相关的当事人做笔录。
例如:
在办案中经常要做笔录,从案件上说,治安案件、行政管理、刑事案件(如伤害、诈骗、盗窃等罪行)都有可能做笔录。
从人员上看,对报案人、证人、嫌疑人、被害人、身份不明的人,都可录笔录。
扩展资料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一百八十八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并应当向证人、被害人出示*机关的证明文件或者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
第一百八十九条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严禁使用威胁、引诱和其他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一百九十条 询问未成年的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询问中,涉及证人、被害人的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询问笔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11
在办案中经常要做笔录,从案件上说,治安案件(如一般打架、*等)、行政管理(如处理户口事宜)、刑事案件(如伤害、诈骗、盗窃等罪行)都有可能做笔录,从人员上看,对报案人、证人、嫌疑人、身份不明的人,都可录笔录。当然做笔录,只是调查案件,不意味着就是要处理谁。另外,有关人员的身份情况行为情况,会根据笔录或其他证据的收集发生变化,如本来怀疑其人是犯罪嫌疑人,但随着案件的调查,发现它不是嫌疑人,只能在案件中作证人,或者对笔录根本不采用,当然也有可能。至于做笔录,只是调查方式,没有行政处罚,没有处罚结论,则说明*没有对你进行处罚,不属于劣迹污点,对你一般没有什么影响。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12
*笔录可以做但不应该强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13
那么最后是怎么处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