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没拿别人东西,派出所为什么还要去做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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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9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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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10
虽然您没有拿别人的东西,但可能会被*机关认为有犯罪的嫌疑,派出所要求您去做笔录仅是为了了解案件事实,还原案件发生的经过,在发生犯罪案件时,*机关会通知与案件有关的所有人员去做笔录,以帮助*机关进款破案。配合*机关调查情况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公民即使没有犯法,也有义务配合*机关协助调查,不能以本人没有违法行为为由拒绝*机关的配合协助调查工作。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机关的人民*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机关,经该*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的;(二)阻碍人民*调查取证的;(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