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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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21:09
【导读】在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科技和产业*不断升级的当下,新生事物蓬勃发展。法律能否认可虚拟财产?作为身份代表的网名是否能得到法律保护?基因编辑胚胎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作为一部信息时代的生活指南,民法典草案对这些时代之问给予了明确回应。
草案亮点
●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被列为新的财产类型;
●明确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规则,对信息网络环境下的交易予以规范;
●个人信息保护被列入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回应互联网时代的迫切需要。
专家解读
处处渗透着人文关怀的理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王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我国民法典编纂于人类从工业文明迈向信息文明的重要转换阶段。
民法典草案的编纂坚持以人为本。在草案总则部分,对胎儿利益给予了特殊保护,只要胎儿出生时为活体,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方面便视为具有了民事权利能力;对于逝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权利,草案也予以保护,处处渗透着人文关怀的理念。
立法活动要结合时代需要。在信息文明时代,电子合同是人们社会交往的重要类型和表征。草案合同编立足于时代的新问题、新要求,将电子合同放到了核心和关键的位置。
很多新生事物被写入草案。如社会识别度较高的网名,作为姓名权受到保护。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客体地位,草案予以认可。
针对关注社会热点。比如“霸座”行为,草案强调,旅客应该按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承运,如果“霸座”,则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草案特别为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相关医学、科研活动划出法律红线: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