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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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01
根据规定是不可以的。
《*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烈士评判标准:
新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明确烈士评定标准:
*2011年7月28日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明确了烈士的评定标准。
条例明确,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条例还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条例还对烈士评定工作的程序予以明确。
根据条例,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
由收到材料的县级*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烈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_烈士褒扬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02
根据规定是不可以的。
《*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1、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2、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3、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褒扬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3:02
烈士自身和子女享有国家*,但三代不享有,可以拥有证明书,只是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