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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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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5 12:22
(一)情理法的冲突
没有*如何报销,这可能是大多数会计人都碰到过的问题。企业的《费用报销制度》一般都有规定“必须凭*报销费用”,这一规定并非财务部门严苛,主要是为了迎合税务的“以票控税”的要求。没有*,相应费用税务不允许其在所得税前扣除。
不可否认,现实中确实存在费用发生了但拿不到*的情形。如何解决呢?如果一味强调凭票报销,难免胶柱鼓瑟。凭票报销如果影响到了业务的正常开展,该如何应对?
举个例子,公司到偏远山区做项目,没有宾馆、饭店,只能吃住在当地老乡家,持续两三个月。工程结束了,为表示感谢,封伍仟元现金送给老乡。这样的费用,如何取得*,没有*就不合理吗?
站在正常逻辑思考这个问题,条件所限不能取得*是“情”,费用因公发生是“理”,没有*不能税前扣除是“法”,上述案例“情理法”出现了矛盾。面对这样的困境,会计人有两点是一定要把握的:
(1)首先应该遵从的是“法”,要遵照税务的要求。这一点不以我们的个人意志为转移,也不能因个别企业的具体情况为转移。
(2)会计人员要站在企业的角度,维护企业的利益,据理力争。
(二)切勿替票报销
碰到这种情形,很多企业会采用替票报销,即用A*来报销B费用。先声明,这种方式是不合规、不合法的。会计人员不能提议如此操作,也不应纵容这种操作。费用报销应尽可能做到“四统一”,即分录、会计摘要、审批单、*一致。这么做一方面可让会计做账更规范,另一方面可规避税务风险。会计人员要坚持一点:只认*,不听解释。
费用发生了,没有*怎么办?譬如,业务人员借支备用金后迟迟不拿*来报销。还有,给客户佣金、回扣、好处费了,无从正常做账。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如果财务强调凭票报销,否则从工资中扣款,这样强势而为很容易激化矛盾,显然不是有效的沟通。怎么解决呢?提醒财会人员注意几点:
(1)不要被业务人员的气势所压倒。首先说明一点,业务说的听起来似有道理,实际并不占理。你们公司碰到的问题,别的公司同样也会碰到,只要别的公司能规范操作,你们也应该可以。
(2)怎么规范呢?光有财务推动是不够的,因为财务没有足够的权威。真打算规范,必须得到一把手的支持,把相应的风险告诉一把手,让一把手施压。
很多业务人员有个错误观点:费用发生了没有*,财务人员应该想办法解决。财务人员是没有办法可想的。谁请款就应该由谁提供*报销,这是个起码的道理。财务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履行监督职能,千万不可越殂代疱找*平账。
(三)没有*也可报销
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怎么平账,建议如下:
(1)由责任人提供*来报销,如果提供不了*,公司认可这笔费用的,可以对费用暂估入账,但要提供相应说明作为证据。暂估入账的费用在纳税申报时要做调整,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2)如果无法证明费用真实发生了,其他应收款又确定收不回来,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当然坏账准备同样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普及两个概念:①没有*能不能报销;②费用能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俩个概念是不一样的。费用发生了且能提供佐证的,有没有*没关系,会计都应将之作为费用处理。税务要求更严格,不仅要求费用必须真实发生,还需要提供*做佐证。
做个总结吧!如果费用真实发生了,即便没有*,会计做账可以作为费用处理,但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费用报销,一项没有被重视的重要工作。它是会计人员日常处理最多的事务,因为规范性强、重复度高、操作难度小,因而财务领导对此多不重视。有没有想过呢,费用报销占到了会计凭证量的70%以上,但凡会计能把费用报销做规范了,基础账务工作的质量很大程度就可放心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5 13:40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5 15:15
(1)在一张团体保险单项下,需要给每一个参加保险的人签发一张单独的凭证;(2)在货物运输保险订有预约合同的条件下,需要对每一笔货运签发单独的凭证;(3)对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一般实行强制保险。为了便于被保险人随身携带以供有关部门检查,保险人通常出具保险凭证。保险报销*可以证明发生的事情是客观存在的,有利于明确人员的责任,是国家税收的保证,证明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而且对于公司来说,只有通过合法的票据,才能够进行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否则不能抵扣。而合法的票据中的一部分就是*,所以从合法性的角度来说,公司报销是需要有*才能证明进行了此项业务。
故防止重复赔偿,保险报销*是不可以拿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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