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08:1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5:18
法律对金额没有明确约定,对认定合同违约金是否过高进行了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关于合同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相关规定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关于合同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5:19
根据你的陈述 结合合同法 最高人民*关于合同法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答复如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5:19
没见过关于误期赔偿的相关法规约定。我接触到的,误期赔偿在2000元至50万元。误期最高赔偿限额一般是10%。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5:20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里面有,这一类的问题应该执行合同上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