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是不是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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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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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0 03:42
结案不一定就是结束了。
结案包括多种方式,其中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的结案方式可以恢复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的结案方式是指本次案件彻底结束。
结案了,要看结案的最终结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可。案件结案了取保候审了之后就没什么事了。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结案的流程如下:
1、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的次日起算。
2、诉前财产保全。*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3、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4、*通知当事人开庭。
5、被告答辩状的时间。人民*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6、当事人举证。
7、申请证人出庭。
8、*审结案件所需时间。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一)执行完毕;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终结执行;
(四)销案;
(五)不予执行;
(六)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