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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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17:16
1、有效,内部协议不能对外,因此他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该协议仅对内部的两人有约束力,对第三人无约束力。2、优先清偿的是有担保的债权,他没有(如果我没看漏)。还有清算组的费用,也没有。也没有共益费用。3、然后到,拖欠的工资5000元4、再到税款和社会保险,共2000+50005、剩下清偿无担保债权。10万元。优先清偿企业财产,不够抵债清偿个人财产。合伙的和其他财产都算的。6、丁。5说了那10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17:17
1、无效 乙所为的行为为狭义的无权代理,签订的协议需甲追认,在甲未追认之前无效,乙对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48条) 2、清算费---乙---社保----税款----丁(用公司的清算价值首先按以上顺序清偿,如不够的,再用甲的其他2万元清偿,如再不够的,约定期限,丛甲的合伙股份分的的利润清偿,或者要求甲【*】强制退伙,作退伙结算,再清偿) 3、丁的债权请求权在最后,只能在前面的债务清偿前完毕才能请求。丁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甲作退伙结算处理,或者是要求甲约定期限,从甲的合伙股份中每年分得的利润用于清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17:17
1.无效,因为合同中规定事项禁止乙以企业名义购买物品,其无处分权。2.(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17:18
拿到答案记得告诉我一下哈,,谢谢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