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05:1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1:18
企业投资金融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中,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但国债利息收入则属于免税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金融债券利息收入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金融机构购买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属于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但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2号)规定,免征营业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1:18
企业购买企业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是否交*,我们要从*文件中寻求解答。
一、根据财税[2016]36号文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销售服务中的金融服务,第一条贷款服务,包括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
二、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诠释:“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
由此可见,企业购买企业债获取的利息收入,如果持有该企业债期间至到期,获得的保本收益性质的利息收入,则要按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缴纳*,税率6%。如果是要承担风险的非保本收益,则不属于*范围,不属于利息收入,不征收*。
希望我的解答能解除您的疑惑,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1:19
您好,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是不需缴纳*的,转让时需要缴纳*。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1:19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