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已过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违约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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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22:15
已过退休年龄的员工,是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1、需要确认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已经开始退休养老待遇,如果已经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话,那么则应该该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则应该是劳务关系。具体请参看《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如果没有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话,则还可以按劳动关系对待。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法》第73条规定,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以上法律均没有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而是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对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作出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未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作为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决定性条件。应当认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22:16
存在一定争议,各地实施部门把握不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又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的规定,劳动者因退休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符合给予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即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于用人单位未缴费或者缴费年限达不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限等原因,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我认为,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在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同时,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22:16
你好,员工如果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四川英联中才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