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00:54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8:49
关于接到*传票不去的问题,有2种后果:一、拘传拘传是指人民*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具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进行和合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所以你有可能被*拘传。 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 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当地*应予以协助。二、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8:50
我很高兴能够为你解答这一问题,希望我能够给你一定的帮助。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8:50
《民事诉讼法》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8:51
会有法官听他一面之词的影响,出了问题就要解决,逃避不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