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担保表决权的其他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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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9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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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3:22
对内担保属于一般表决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属于重大事项。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属于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一般决议表决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合伙企业当中,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重大事项包括: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或地点;
2、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3、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6、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和补充等 在合伙企业中,只有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和确定清算人不需全体一致同意,其余都是由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通过的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3:22
无论剩余的表决是多少,由于甲参与了表决,所以表决是无效的。因为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