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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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17:06
《本草纲目》:“鳝鱼不可合犬血食之”。犬肉、犬血,皆有温热动火、助阳之性,黄鳝甘而大温,陶弘景曰:“黄鳝性热能补,时行病后食之,多复。”指能使旧病复发。二者同食,温热助火作用更强,不利于常人;且黄鳝有腥气,更不能与狗肉同煮。近世亦无此烹调习惯。
另外,有毒的黄鳝易被认为食物相克,一般黄鳝无毒,味道鲜美,但在下述两种情况下则有毒:一是水域污染;水中有毒物质在鳝体内积聚,达到一定浓度,人如误食,轻则致病,重则丧命。二是组胺中毒:黄鳝体内蛋白质含量很高,其中有游离的组氨酸,黄鳝死后,由于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形成大量组氨酸脱羧酶,组氨酸在脱羧酶催化下,发生脱羧反应,而形成组胺。人吃了含组胺的黄鳝也会中毒。人们若在进食有毒黄鳝时配食他物,则容易误认为食物相克。不仅黄鳝,其他鱼类亦有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