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23:3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6:52
如果你在公司上班达一年之久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凭这一点,就可以告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需要对你进行经济补偿的,另外无故开除你也是要有经济补偿的。你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你要保留上班的相关证据,来证明你是厂里的员工,厂牌,工资条工作服都是证据。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6:53
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要裁员,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况,则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如果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况,且未经过法定程序,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实在不行,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6:53
保留工作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年内是双倍工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6:54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虽然你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说好劳动合同的,需每个月支付你两倍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6:54
根据合同法律法规定,没有签订合同,长期用工的,视为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