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12123上可以用别人的驾驶证扣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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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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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9 18:57
不可以。禁止他人用自己的驾驶证替代别人扣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会被进行处罚的。所以不管是12123还是去交警部门都是不能进行代替他人扣分行为的。
1、实际上,交管12123可以备案非本人的机动车,来处理驾驶证的扣分,但是只能处理备案后的违章,备案前的违章是无法用别人的驾照扣分的。
2、如果要用别人驾驶证扣分的话,车辆的违章需要是别人开车造成的,这时驾驶人需要带着驾驶证与驾驶证所属人一起去人工窗口扣分才可以。所以,处理违章的时候是不可以随意使用别人的驾驶证扣分的,在不符合使用的条件下操作,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买卖分”,这是违法的。
3、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就是扫描被备案机动车的二维码,根据要求拍摄相应的照片,填写相应的信息,然后输入被备案的机动车车主的短信验证码就可以了,第二种备案方式比较简单,只需要填写相关资料,然后输入被备案的机动车车主的短信验证码,系统就会自行审核通过。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七条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