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可以有侮辱性言语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13:13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6
申请人称:1.201*年*月*日晚,我没有参与殴打郭某二,也没有对郭某二进行辱骂,某某*不应当认定我有殴打他人和侮辱的行为,请求淮北市*撤销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2.郭某三拿着木棍打我,郭某四拿着菜刀砍到了我的衣服并且抱着我往地上摔导致我后脑朝地,郭某五辱骂我并且用手打了我的头部,郭某六和郭某七在旁边对我进行辱骂并且用手对我进行殴打,请求对上述五人依法进行处罚。申请人请求:1.撤销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2.依法对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三、郭某四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称:1.我局对郭某一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201*年*月*日晚,在濉溪县某庄郭某二家门口,郭某一和郭某二因债务口角发生争执并辱骂。郭某八到场后,郭某八、郭某一、郭某二等人发生殴打行为,参与打架的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后经安徽省濉溪县*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某二的伤情程度为轻微伤。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结论证实。郭某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四百元整的处罚(殴打他人、公然侮辱合并执行),并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履行了事先告知、审批决定、宣布送达等法律程序。2.申请人申请复议的理由不成立。案件发生后,办案民警及时开展走访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走访:第一、被侵害人郭某二指认郭某一对其实施辱骂,证人郭某九(郭某一的朋友)的证言能够证实郭某一与郭某二发生口角时,有侮辱性言语;第二、郭某二、李某夫妻二人均指认郭某一对郭某二实施殴打,同时证人郭某十(郭某一的朋友,二人同在上海市打工)证实郭某二、郭某一等人发生了殴打行为;第三、办案民警对在场证人均开展调查走访,多人证实案发时发生争执的原因是郭某一心中不满郭某二向郭某一的父母要账,继而矛盾升级,发生语言、肢体冲突;第四、郭某一、郭某八二人为堂兄弟,其二人的陈述和申辩均称案发当晚未互相看见对方在案发现场,与常理相悖;第五、郭某一指认郭某二、郭某三、郭某四、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一起对其实施殴打,自己并未参与殴打任何人。经调查证实郭某一无明显外伤、郭某二左耳鼓膜穿孔(轻微伤)。综上所述,我局对郭某一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申请人复议的理由不成立,请复议机关依法予维持。
经审理查明:201*年*月*日晚*时许,在濉溪县某庄郭某二家门口,郭某一和郭某二因琐事发生争执,郭某一辱骂郭某二。郭某八到场后对郭某二进行殴打,之后郭某一也殴打了郭某二,郭某二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微伤。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鉴定文书等。
本机关认为: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某某*对申请人郭某一提出的“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四对我进行殴打”事项未进行调查处理;某某*50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1目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维持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某某*在三十日内对郭某一提出的“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四对我进行殴打”事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撤销某某*50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某某*于3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某某人民*或某某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6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正式的法律文件,要做到规范、合法。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规范、合法,主要从格式、内容、适用法律等问题上加以综合考虑,尽量形成统一的法律文书,当然,也不排除在规范、合法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内容部分作适当的创新。比如对事实、理由等内容进行压缩、提炼,讲究用语技巧等,尽量做到简洁、明了,但又不失真。“创新”并不意味着对复议决定书的内容随意夸大和改变客观事实,或随意适用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决定书必须做到简明、准确,不得使用侮辱性的用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6
不可以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属于正式的文书,应当有理有据,事实描述清楚,合理合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7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不可以有侮辱性语言的。一般像这样的文件都是比较谨慎的。都是要经过多人审批才能够发布出来。一般都不会存在有这种问题的。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现在跟我那对于当地*的公信力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8
行政复议决定书,当然不可以用侮辱性的语言。如果有,你可以提出来,可以*,也可以上诉到上级*或者有律师提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6
申请人称:1.201*年*月*日晚,我没有参与殴打郭某二,也没有对郭某二进行辱骂,某某*不应当认定我有殴打他人和侮辱的行为,请求淮北市*撤销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2.郭某三拿着木棍打我,郭某四拿着菜刀砍到了我的衣服并且抱着我往地上摔导致我后脑朝地,郭某五辱骂我并且用手打了我的头部,郭某六和郭某七在旁边对我进行辱骂并且用手对我进行殴打,请求对上述五人依法进行处罚。申请人请求:1.撤销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2.依法对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三、郭某四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称:1.我局对郭某一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201*年*月*日晚,在濉溪县某庄郭某二家门口,郭某一和郭某二因债务口角发生争执并辱骂。郭某八到场后,郭某八、郭某一、郭某二等人发生殴打行为,参与打架的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后经安徽省濉溪县*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某二的伤情程度为轻微伤。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结论证实。郭某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四百元整的处罚(殴打他人、公然侮辱合并执行),并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履行了事先告知、审批决定、宣布送达等法律程序。2.申请人申请复议的理由不成立。案件发生后,办案民警及时开展走访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走访:第一、被侵害人郭某二指认郭某一对其实施辱骂,证人郭某九(郭某一的朋友)的证言能够证实郭某一与郭某二发生口角时,有侮辱性言语;第二、郭某二、李某夫妻二人均指认郭某一对郭某二实施殴打,同时证人郭某十(郭某一的朋友,二人同在上海市打工)证实郭某二、郭某一等人发生了殴打行为;第三、办案民警对在场证人均开展调查走访,多人证实案发时发生争执的原因是郭某一心中不满郭某二向郭某一的父母要账,继而矛盾升级,发生语言、肢体冲突;第四、郭某一、郭某八二人为堂兄弟,其二人的陈述和申辩均称案发当晚未互相看见对方在案发现场,与常理相悖;第五、郭某一指认郭某二、郭某三、郭某四、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一起对其实施殴打,自己并未参与殴打任何人。经调查证实郭某一无明显外伤、郭某二左耳鼓膜穿孔(轻微伤)。综上所述,我局对郭某一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申请人复议的理由不成立,请复议机关依法予维持。
经审理查明:201*年*月*日晚*时许,在濉溪县某庄郭某二家门口,郭某一和郭某二因琐事发生争执,郭某一辱骂郭某二。郭某八到场后对郭某二进行殴打,之后郭某一也殴打了郭某二,郭某二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微伤。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鉴定文书等。
本机关认为: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某某*对申请人郭某一提出的“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四对我进行殴打”事项未进行调查处理;某某*50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1目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维持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某某*在三十日内对郭某一提出的“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四对我进行殴打”事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撤销某某*50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某某*于3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某某人民*或某某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6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正式的法律文件,要做到规范、合法。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规范、合法,主要从格式、内容、适用法律等问题上加以综合考虑,尽量形成统一的法律文书,当然,也不排除在规范、合法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内容部分作适当的创新。比如对事实、理由等内容进行压缩、提炼,讲究用语技巧等,尽量做到简洁、明了,但又不失真。“创新”并不意味着对复议决定书的内容随意夸大和改变客观事实,或随意适用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决定书必须做到简明、准确,不得使用侮辱性的用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6
申请人称:1.201*年*月*日晚,我没有参与殴打郭某二,也没有对郭某二进行辱骂,某某*不应当认定我有殴打他人和侮辱的行为,请求淮北市*撤销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2.郭某三拿着木棍打我,郭某四拿着菜刀砍到了我的衣服并且抱着我往地上摔导致我后脑朝地,郭某五辱骂我并且用手打了我的头部,郭某六和郭某七在旁边对我进行辱骂并且用手对我进行殴打,请求对上述五人依法进行处罚。申请人请求:1.撤销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2.依法对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三、郭某四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称:1.我局对郭某一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201*年*月*日晚,在濉溪县某庄郭某二家门口,郭某一和郭某二因债务口角发生争执并辱骂。郭某八到场后,郭某八、郭某一、郭某二等人发生殴打行为,参与打架的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后经安徽省濉溪县*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某二的伤情程度为轻微伤。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结论证实。郭某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四百元整的处罚(殴打他人、公然侮辱合并执行),并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履行了事先告知、审批决定、宣布送达等法律程序。2.申请人申请复议的理由不成立。案件发生后,办案民警及时开展走访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走访:第一、被侵害人郭某二指认郭某一对其实施辱骂,证人郭某九(郭某一的朋友)的证言能够证实郭某一与郭某二发生口角时,有侮辱性言语;第二、郭某二、李某夫妻二人均指认郭某一对郭某二实施殴打,同时证人郭某十(郭某一的朋友,二人同在上海市打工)证实郭某二、郭某一等人发生了殴打行为;第三、办案民警对在场证人均开展调查走访,多人证实案发时发生争执的原因是郭某一心中不满郭某二向郭某一的父母要账,继而矛盾升级,发生语言、肢体冲突;第四、郭某一、郭某八二人为堂兄弟,其二人的陈述和申辩均称案发当晚未互相看见对方在案发现场,与常理相悖;第五、郭某一指认郭某二、郭某三、郭某四、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一起对其实施殴打,自己并未参与殴打任何人。经调查证实郭某一无明显外伤、郭某二左耳鼓膜穿孔(轻微伤)。综上所述,我局对郭某一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申请人复议的理由不成立,请复议机关依法予维持。
经审理查明:201*年*月*日晚*时许,在濉溪县某庄郭某二家门口,郭某一和郭某二因琐事发生争执,郭某一辱骂郭某二。郭某八到场后对郭某二进行殴打,之后郭某一也殴打了郭某二,郭某二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微伤。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鉴定文书等。
本机关认为: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某某*对申请人郭某一提出的“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四对我进行殴打”事项未进行调查处理;某某*50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1目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维持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某某*在三十日内对郭某一提出的“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四对我进行殴打”事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撤销某某*50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某某*于3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某某人民*或某某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6
不可以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属于正式的文书,应当有理有据,事实描述清楚,合理合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6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正式的法律文件,要做到规范、合法。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规范、合法,主要从格式、内容、适用法律等问题上加以综合考虑,尽量形成统一的法律文书,当然,也不排除在规范、合法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内容部分作适当的创新。比如对事实、理由等内容进行压缩、提炼,讲究用语技巧等,尽量做到简洁、明了,但又不失真。“创新”并不意味着对复议决定书的内容随意夸大和改变客观事实,或随意适用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决定书必须做到简明、准确,不得使用侮辱性的用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7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不可以有侮辱性语言的。一般像这样的文件都是比较谨慎的。都是要经过多人审批才能够发布出来。一般都不会存在有这种问题的。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现在跟我那对于当地*的公信力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6
不可以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属于正式的文书,应当有理有据,事实描述清楚,合理合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8
行政复议决定书,当然不可以用侮辱性的语言。如果有,你可以提出来,可以*,也可以上诉到上级*或者有律师提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6
申请人称:1.201*年*月*日晚,我没有参与殴打郭某二,也没有对郭某二进行辱骂,某某*不应当认定我有殴打他人和侮辱的行为,请求淮北市*撤销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2.郭某三拿着木棍打我,郭某四拿着菜刀砍到了我的衣服并且抱着我往地上摔导致我后脑朝地,郭某五辱骂我并且用手打了我的头部,郭某六和郭某七在旁边对我进行辱骂并且用手对我进行殴打,请求对上述五人依法进行处罚。申请人请求:1.撤销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2.依法对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三、郭某四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称:1.我局对郭某一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201*年*月*日晚,在濉溪县某庄郭某二家门口,郭某一和郭某二因债务口角发生争执并辱骂。郭某八到场后,郭某八、郭某一、郭某二等人发生殴打行为,参与打架的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后经安徽省濉溪县*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某二的伤情程度为轻微伤。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结论证实。郭某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四百元整的处罚(殴打他人、公然侮辱合并执行),并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履行了事先告知、审批决定、宣布送达等法律程序。2.申请人申请复议的理由不成立。案件发生后,办案民警及时开展走访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走访:第一、被侵害人郭某二指认郭某一对其实施辱骂,证人郭某九(郭某一的朋友)的证言能够证实郭某一与郭某二发生口角时,有侮辱性言语;第二、郭某二、李某夫妻二人均指认郭某一对郭某二实施殴打,同时证人郭某十(郭某一的朋友,二人同在上海市打工)证实郭某二、郭某一等人发生了殴打行为;第三、办案民警对在场证人均开展调查走访,多人证实案发时发生争执的原因是郭某一心中不满郭某二向郭某一的父母要账,继而矛盾升级,发生语言、肢体冲突;第四、郭某一、郭某八二人为堂兄弟,其二人的陈述和申辩均称案发当晚未互相看见对方在案发现场,与常理相悖;第五、郭某一指认郭某二、郭某三、郭某四、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一起对其实施殴打,自己并未参与殴打任何人。经调查证实郭某一无明显外伤、郭某二左耳鼓膜穿孔(轻微伤)。综上所述,我局对郭某一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申请人复议的理由不成立,请复议机关依法予维持。
经审理查明:201*年*月*日晚*时许,在濉溪县某庄郭某二家门口,郭某一和郭某二因琐事发生争执,郭某一辱骂郭某二。郭某八到场后对郭某二进行殴打,之后郭某一也殴打了郭某二,郭某二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微伤。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鉴定文书等。
本机关认为: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某某*对申请人郭某一提出的“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四对我进行殴打”事项未进行调查处理;某某*50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1目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维持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某某*在三十日内对郭某一提出的“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四对我进行殴打”事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撤销某某*50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某某*于3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某某人民*或某某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7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不可以有侮辱性语言的。一般像这样的文件都是比较谨慎的。都是要经过多人审批才能够发布出来。一般都不会存在有这种问题的。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现在跟我那对于当地*的公信力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6
申请人称:1.201*年*月*日晚,我没有参与殴打郭某二,也没有对郭某二进行辱骂,某某*不应当认定我有殴打他人和侮辱的行为,请求淮北市*撤销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2.郭某三拿着木棍打我,郭某四拿着菜刀砍到了我的衣服并且抱着我往地上摔导致我后脑朝地,郭某五辱骂我并且用手打了我的头部,郭某六和郭某七在旁边对我进行辱骂并且用手对我进行殴打,请求对上述五人依法进行处罚。申请人请求:1.撤销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2.依法对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三、郭某四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称:1.我局对郭某一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201*年*月*日晚,在濉溪县某庄郭某二家门口,郭某一和郭某二因债务口角发生争执并辱骂。郭某八到场后,郭某八、郭某一、郭某二等人发生殴打行为,参与打架的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后经安徽省濉溪县*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某二的伤情程度为轻微伤。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结论证实。郭某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四百元整的处罚(殴打他人、公然侮辱合并执行),并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履行了事先告知、审批决定、宣布送达等法律程序。2.申请人申请复议的理由不成立。案件发生后,办案民警及时开展走访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走访:第一、被侵害人郭某二指认郭某一对其实施辱骂,证人郭某九(郭某一的朋友)的证言能够证实郭某一与郭某二发生口角时,有侮辱性言语;第二、郭某二、李某夫妻二人均指认郭某一对郭某二实施殴打,同时证人郭某十(郭某一的朋友,二人同在上海市打工)证实郭某二、郭某一等人发生了殴打行为;第三、办案民警对在场证人均开展调查走访,多人证实案发时发生争执的原因是郭某一心中不满郭某二向郭某一的父母要账,继而矛盾升级,发生语言、肢体冲突;第四、郭某一、郭某八二人为堂兄弟,其二人的陈述和申辩均称案发当晚未互相看见对方在案发现场,与常理相悖;第五、郭某一指认郭某二、郭某三、郭某四、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一起对其实施殴打,自己并未参与殴打任何人。经调查证实郭某一无明显外伤、郭某二左耳鼓膜穿孔(轻微伤)。综上所述,我局对郭某一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申请人复议的理由不成立,请复议机关依法予维持。
经审理查明:201*年*月*日晚*时许,在濉溪县某庄郭某二家门口,郭某一和郭某二因琐事发生争执,郭某一辱骂郭某二。郭某八到场后对郭某二进行殴打,之后郭某一也殴打了郭某二,郭某二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微伤。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鉴定文书等。
本机关认为: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某某*对申请人郭某一提出的“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四对我进行殴打”事项未进行调查处理;某某*50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1目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维持某某*832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某某*在三十日内对郭某一提出的“郭某六、郭某七、郭某五(音)、郭某四对我进行殴打”事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撤销某某*50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某某*于3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某某人民*或某某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6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正式的法律文件,要做到规范、合法。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规范、合法,主要从格式、内容、适用法律等问题上加以综合考虑,尽量形成统一的法律文书,当然,也不排除在规范、合法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内容部分作适当的创新。比如对事实、理由等内容进行压缩、提炼,讲究用语技巧等,尽量做到简洁、明了,但又不失真。“创新”并不意味着对复议决定书的内容随意夸大和改变客观事实,或随意适用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决定书必须做到简明、准确,不得使用侮辱性的用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6
不可以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属于正式的文书,应当有理有据,事实描述清楚,合理合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7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不可以有侮辱性语言的。一般像这样的文件都是比较谨慎的。都是要经过多人审批才能够发布出来。一般都不会存在有这种问题的。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现在跟我那对于当地*的公信力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7:48
行政复议决定书,当然不可以用侮辱性的语言。如果有,你可以提出来,可以*,也可以上诉到上级*或者有律师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