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13:2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2:57
根据你的描述,我跟前夫离婚了,有个儿子法院判给男方了,但是我现在得知了点消息,他们对孩子不好,我该怎么办?作为旁观者来看,你们是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夫妻双方就应该按照判决书执行,既然孩子判决给男方,男方应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但是我现在得知消息男方对孩子不好,你可以先去跟男方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假如说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给你。具体到法院起诉要有足够的证件最好,这样可以保证法院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否则,对方会认为你是为了争夺抚养权故意编造谎言。自己斟酌吧年轻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2:58
夫妻离婚后,双方原则上应当按照离婚判决书的判决内容履行。如果对方抚养孩子,没有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您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您可以起诉,主张变更抚养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3:01
提供当事人对孩子不好的证据证明一切
报警处理一下,然后提交法院起诉重新变更抚养权协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2:59
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由您亲自抚养孩子,建议您开始收集男方不好好照顾孩子,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3:00
如男方有符合《民法典》第三十六条之一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