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1年劳保不够条件,上班实在是力不从心这种情况下的劳动赔付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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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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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15:58
首先你医疗期是否满了,我根据劳动合同法跟你说一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在你医疗期满的前提下,如果你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的话,就没有这些赔偿了.要单位跟你解除才有
如果你医疗期没有满,只要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请了病假,单位就不能强迫你劳动和逼迫你辞职.除非你们协商一致
具体医疗期怎么算,每个省市的政策不一样,你可以问一下你所在地的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