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赔偿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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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3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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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9:58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标准应以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医疗费按照医院治疗创伤所必需的费用计算,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费用给付。误工费根据有固定收入的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用具费按医院证明,以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丧葬费按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死亡补偿费按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