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表决书可以一起写解聘物业和聘请新物业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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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3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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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1:31
不可以。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实行业主大会议事制度,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的组织-----业主委员会,有业主委员会来执行经全体代表表决同意的决议,他符合基层组织法规定。
如果业主自己联合业主解聘物业重新选聘物业,从程序上违背了相关规定的初衷和精神。如果有解聘物业的意愿,可以走正常程序通过街道居委会成立业委会再行使解聘物业和新聘物业的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1:31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业主大会实行业主大会议事制度,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的组织——业主委员会,有业主委员会来执行经全体代表表决同意的决议。如果业主自己联合业主解聘物业重新选聘物业,从程序上违背了相关规定的初衷和精神。
因此,在业主大会上,表决书应该分别写解聘物业和聘请新物业的内容,以使每位业主能够明确了解每个步骤并做出独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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