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需更换身份证,原身份证在补办期间还可以使用嘛?还是说派出所要...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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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23:53
补办期间不回收,可以继续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有关规定,在新身份证办理期间,旧身份证应该具有法律效力,但已过有效期的身份证除外。
第十一条规定:“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可见,只有领到新证时,才交回原证。
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因此,如果旧证已过有效期,新证尚未办理完毕,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23:59
不收回的,等你拿到新的身份证,自己销毁旧的就可以了。或者有的地方是要求取新证的时候,拿旧证去换。寄快递的一般派出所跟你说让你自己处理就可以了。我去年9月换的证,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