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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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0:45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强制执行*是不会先行垫付的,法律没有规定其垫付的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 ;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