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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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0:03
借贷记账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3至14世纪的意大利,起源于佛罗伦萨的借贷资本家实践。当时,他们从贷主那里借入资金,会在贷主名下的贷方进行记录,归还时则记在借方,贷款给他人时则相反,即借入记在借主名下的借方,收回时记在贷方。贷方的变动反映了借贷资本家债务的增减,而借方则是其债权的增减记录。最初,“借”和“贷”象征着债权债务关系的两端,而非单纯的金融符号。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经历了热那亚和威尼斯阶段的演进,它逐步脱离了最初的货币借贷局限,扩展到财产物资、经营损益和经营资本的记账范畴,成为众多行业通用的记账方法。借贷记账法随后跨越欧洲和美洲,成为全球普遍接受的记账方式。1494年,卢卡·帕乔利的《算术、几何、比与比例概要》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借贷记账法正式成为复式记账法,并被视为近代会计的开端,卢卡·帕乔利因此被誉为“近代会计之父”。20世纪初,借贷记账法通过日本传入我国,现在已成为我国官方规定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对每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关账户进行记录的一种复式记账法。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通常又全称为借贷复式记账法。它是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理论依据,以“借”和“贷”为记账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