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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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0:40
单位在缴金的问题上是违法的。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随双方的意愿而免除,你们双方签订的同意书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属于无效。
如果单位没有出一笔专项资金(通常是上千甚至上万元)请第三方培训机构为你做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入职培训)并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那么你提前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即使劳动合同中有这项违约金的约定也是因为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而属于无效。你无需履行。
单位让你临时兼带另一个人的工作,算不上违法。如果当初你能和单位明确约定好,比如只代理一定时间(比如半个月、一个月),或者临时增加奖金或者补贴,这就对你有保障。现在你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要求经济补偿金就很牵强了,恐怕法律不会支持。
如果你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为由向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按照你满10年不满10.5年的工龄支付你1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或许申请劳动仲裁还有点希望,但是因为单位实际是单独在缴金上是有额外补偿的,仲裁委不一定绝对支持你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