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说明后面用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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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2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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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2 14:12
结论:在文件标题中,诸如"特此通知"、"特此证明"这样的短语通常不需加标点符号,它们用于表示文件的目的或用途,而非正文内容。这些词语在公文中具有重要性,体现着发文机关的重视和公文的严肃性,同时也强调了通知事项的特别性和需要收文对象的关注。在行文结构上,它们是固定结尾的组成部分,确保了公文的完整性。
公文结尾通常要求简练,"特此通知"的使用就符合这一原则。然而,使用书名号的情况需特别注意。例如,"关于印发《2021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通常不需加书名号,除非是法规、规章。虽然"意见"、"方案"等非法规性文件的标题也可能不加,但具体案例中可能需要考虑上下文,以免造成误解。
总的来说,尽管"一般"不意味着"绝对",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特此"结尾的用法是固定的,除非文件标题涉及到法规或规章,这时需要根据具体要求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