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的户口在商洛看病回来后在哪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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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2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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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7 07:48
1、应该在参保人的医保关系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销手续,申请时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转诊证明、收据及缴费明细、出院小结等证件及资料;
2、根据当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
(1)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50元,补偿比例为85%;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90%;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补偿比例为75%;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80%;
(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办法执行过渡期政策。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原政策,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行以下标准:
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0元,补偿比例为65%;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70%;
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0元,补偿比例为55%;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60%;
3、补偿办法:起付线以上按比例给予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参保患者住院总费用减去“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和“起付线”之后,按比例补偿。
4、以上参考资料来源:《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暂行)》(市卫计发[2016]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