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厅内设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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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2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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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1 18:42
(一)办公室(*法规处):负责省厅工作制度、计划的拟定和督办,组织交通会议,处理与上级、*、地方*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接待工作,并协调内外部工作。承担公文处理、印章管理、文件签收等工作,负责新闻发布、机要、保密和政务公开。负责信访接待和资产管理。
(二)综合规划处:制定公路、水路发展战略,编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农村公路规划,参与综合运输体系协调等工作,监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财务处:负责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监督专项资金、预决算等工作,承担省交通建设资金的筹措和监督管理,负责审计工作。
(四)交通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执行安全生产*,负责生产、运输安全监管,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应对。
(五)公路处:执行建设行业*,监管市场,核准项目法人资格,负责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和高速公路管理。
(六)运输处(省城镇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执行运输行业*,监管市场,制定服务标准,负责物流市场培育、运输市场监管和涉外运输管理。
(七)交通设施维护处:负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参与规划和应急工作,监管超限超载运输和维护管理工作。
(八)科技处:拟订科技、教育规划,组织科研项目和新技术推广,指导节能减排和交通信息化建设。
(九)省交通战备办公室:执行交通战备工作方针,负责国防交通建设规划、保障计划和动员工作。
(十)人事处(团委):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人事管理、机构改革和人才引进等工作。
(十一)机关*:负责厅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纪委(监察处):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任务,查处违纪案件。
(十三)离退休干部处: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计划、管理和*生活待遇落实,处理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