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未报税,是偷税吗?税局发现了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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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2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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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5:00
对于个人出租房屋是否需要纳税,以及未缴税会面临何种处理,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出租房屋行为属于*征税范围,应缴纳*、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个人未缴税,即使租户不要*,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偷税。一旦被税务局发现,将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中,甲某、乙某出租房屋长达十余年,共计取得房租收入543.37万元,未申报纳税,税务局检查后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3倍罚款共计489.81万元。
税务局认为甲某、乙某未缴税构成偷税,而其主张仅承担行政责任。根据税法规定,未申报或少缴税款的行为,除补缴税款、滞纳金外,可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至5倍罚款,故税务局对甲某、乙某的罚款合法。
税务局对甲某、乙某前10年出租收入进行追征税款,但税法规定追征期一般为3年至5年,特殊情况延长至10年。税务局在检查发现其出租行为后开始追征税款,因此追征期应从检查年份开始算起,而非从出租行为开始算起。故税务局对甲某、乙某的追征行为存在期限错误。
综上,出租房屋需要按规定缴税,未缴税的行为可能面临罚款或追征税款。建议出租房屋者了解税法规定,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