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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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0:50
出口业务,涉及出口货物劳务、向境外销售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视同内销征税政策的出口业务,主要分为法定类征税和惩罚性征税,以及原本享受退税或免税但因原因改为征税的业务。法定类征税和惩罚性征税业务需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等文件判断征税时点与税率。原本享受退税或免税的业务如因企业原因错过申报期限而改为征税,应在特定的申报期内进行征税申报,税率根据征税时的税率确定。此外,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需在次年5月15日前核销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否则应在次年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各类特殊业务的征税纳税义务时点需遵循特定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的业务,应在应申报免税月份的次月申报期申报征税。在执行视同内销征税政策时,应根据相关政策及公告准确判定征税时点、税率,以及申报期限,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