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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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7:15
为了促进我国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提升信息安全专业化服务水平,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健康快速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信息安全专项。本通知将详细介绍专项的重点领域、申报要求以及附件内容。
专项主要围绕以下三个领域展开:
为国家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撑的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重点支持金融、税务、民航、电力、海关、军工和电子政务等领域的专用安全操作系统、服务器、数据库、中间件、安全加固、数据存储、容灾备份软件等产品的产业化,同时支持安全保密、网络防御、云计算安全、数字版权保护、视音频监控、网络安全态势分析等监控类安全产品的产业化。
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持的信息安全专业化服务:重点关注数据恢复、容灾备份、网络安全应急支援、信息系统安全监控托管、云计算安全服务,以及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漏洞补丁咨询、终端安全检测、网络服务评测、RFID类产品安全性检测、密码技术产品测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方案设计等。
面向国家信息安全的安全标准体系及重要信息安全产品的关键标准:支持信息安全相关标准的制定,包括终端安全配置、互联网应用服务安全检测、涉密信息系统防护、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响应、密码算法检测等安全保护类标准,以及安全设备、安全管理、安全认证、新技术应用安全架构等标准。
专项的申报要求包括:
项目主管部门需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和备案项目,编写资金申请报告,并协调落实资金、环保等条件,同时汇总申请材料报送至发改委。
项目主管部门需核实并确认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专项采取纸质和网上申报并行的方式,项目主管部门需在报送纸质材料前完成网上申报手续。
申报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单位应为企业法人,具备当地备案、项目建设资金落实、科技成果自主知识产权、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良好的资信等级等条件。
申报信息安全服务项目的单位可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相应条件。
申报信息安全标准项目的单位可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项目应属于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化“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领域,并已列入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制修订计划。
专项项目的申报日期截止至2010年4月30日。在专家初选后,将组织现场答辩,具体名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附件包含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服务项目、标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要点,以及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简表和汇总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10年三月十二日